北方法制报

省级期刊
主管单位:吉林日报报业集团
主办单位:吉林日报报业集团
出版周期:周刊
出版地区:吉林

杂志简介

《北方法制报》杂志是省级期刊,创办于1992年,发行周期是周刊。由吉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,吉林日报报业集团主管。该刊已被知网收录(中)等主流学术数据库收录,本站非杂志官网。

约1个月内
审稿周期
周刊
出版周期
吉林
出版地区
栏目设置:
要闻 专题
收录信息:
知网收录(中)

北方法制报介绍

《北方法制报》是由吉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,吉林日报报业集团主管的全国性政治类期刊,创刊于1992年,刊号(CN 22-0021,),全年定价:300.00元/期,周刊。该杂志以刊登政治科学论文、评价政治科研成果、探讨政治教学规律、传播政治教学经验、开展政治学术讨论、报道政治研究动态、提供国内外政治信息为主旨,引领政治前沿和热难点问题研究,助政治经学者成长。该刊级别为省级期刊,欢迎广大读者订阅。

《北方法制报》栏目主要有:要闻 专题

北方法制报投稿须知

(1)投稿作品必须紧扣法治宣传与依法治国核心主题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舆论导向,弘扬社会正气,传递法治正能量,严禁出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内容。

(2)稿件内容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叙事逻辑清晰严密,杜绝无依据归因、时间线颠倒或因果断裂等问题,确保事件发展脉络通顺,严禁出现逻辑矛盾与事实错位现象。

(3)涉及监督批评类的法治报道,必须严格落实多方核实机制,完整呈现涉事各方回应与整改方案,避免片面监督或仅凭单方投诉成文,确保报道客观公正且具备建设性意义。

(4)对于历史事件与人物类稿件,必须严格核对权威党史与地方志资料,确保重大时间节点与人物生平准确无误,坚决摒弃民间传说与网络野史,采用官方标准叙事进行表达。

(5)产业项目与民生实事类报道,需严格核验相关审批备案材料与真实受益数据,严禁虚构在建项目、夸大投资总额或注水式宣传,确保所有发展成效与惠民成果经得起检验。

(6)文中引用的群众与干部现场发言,必须忠实于原始采访内容,采编人员不得擅自增删或篡改发言原意,直接引语前后逻辑需保持统一,确保人物语言表达的真实与准确。

(7)深度报道与典型宣传要求作者深入基层实地走访,掌握第一手鲜活素材,严禁仅依靠网络信息、电话沟通或通讯员稿件进行远程拼凑,确保文章具备扎实的现场感与说服力。

(8)投稿文章需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与思想深度,语言表达规范流畅,结构安排合理紧凑,能够深刻剖析法治现象背后的社会逻辑,为读者提供具有启发性和指导意义的法治视角。

(9)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首发,严禁一稿多投、抄袭剽窃或洗稿行为,投稿即视为授权报社对稿件进行必要的编辑与修改,作者需对稿件的知识产权及内容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。

(10)投稿请严格按照报社指定的电子邮箱或投稿系统进行发送,邮件主题需注明“栏目名称+文章标题+作者姓名”,并在正文末尾附上作者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及详细通讯地址。

北方法制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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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
  • 主办单位:吉林日报报业集团
  • 主管单位:吉林日报报业集团
  • CN:22-0021
  • 出版地区:吉林
  • 出版周期:周刊
  • 创刊时间:1992
  • 本站类型:咨询类非杂志官网